即使是保证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营改增”,也因为税
“营改增”就是把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等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允许进项抵扣,仅对增值部分纳税。这项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减少税负,改在服务业,利在制造业。
不过自2012年1月1日就开始试点的“营改增”并没有让制造业的整体税负出现明显下降,有人把原因归结于“营改增”只是试点还没有完全展开,政策效应具有滞后性,同时它的范围也没有覆盖所有行业,减税的效应也得不到充分体现。如果这个理由说得通的话,那么“营改增”政策在全面推行之后应该不存在上述问题,减税效果相当明显才对,结果却不尽然。
根本原因还在于增值税自身税率存在问题,一方面税率档次过多(共有17%、13%、11%和6%四档),不同企业的类似业务适用于不同税率,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例如,一家电视生产服务企业如果要送货上门并进行安装调试,可能出现好几种情况:售卖电视适用17%的税率,电视送到用户家里按运输算的话适用11%的增值税,按派送算的话则适用6%的增值税,对电视进行安装调试又适用6%增值税。对企业来说,这几项服务是按单独业务来确定相应税率,还是作为混合销售统一按17%来征税,不同的企业策略不同,类似业务带来的税负也不等。另一方面17%的基准税率也远远高于那些和我国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直接导致我国国内市场产品价格与海外市场产品相比竞争力偏弱。
所以,即便有5000亿大礼包的刺激,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企业所能感受到的真金白银的优惠也十分有限,况且这5000亿大礼包还不是平均分配的,有的地区有的行业不仅没有享受到优惠,反而由于供应方和生产周期等原因,进项税额较少,或无进项税额,或者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后这些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
Liuzhi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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