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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权益的维护

2013-11-12 10:49:42

实习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及适应社会能力的重要途径。学生实习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的持续发展。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其目的在于为社会提供紧缺的基层技术人员,这部分学生的培养主要以实际操作技能为主,所以中职学生的实习时间在整个中职学习阶段占据了相当大的部分;随着中职学生的增加,实习面的扩大,他们在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实习期间权益缺乏有效保障的现状

1.实习报酬低,工作强度大

在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约70%的学生反映在企业实习很难实现同工同酬,企业的理由是没有工作经验,工作效率比同岗位的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低。某些专业的学生由于实习单位难找,甚至是没有报酬或者反过来给单位实习费用。同时,工作强度也大,来到学生工作的厂房时,能闻到刺鼻的胶水味;学生反映,虽然企业包食宿,收入也超过了法定的最低标准,但是,加班是家常便饭,可想而知,他们经常在这种环境下长时间工作,身心健康一定会受到威胁。


2.实习期间缺乏劳动合同保障

通过对广西部分中职学校的调查及搜索相关资料发现,学生实习多数是由学校统一集中安排,而签订实习协议的双方为学校和实习单位,学生基本不参与其中,所以,关于合同约定的报酬、岗位设置、如何管理等条款,学生无权协商。另外,有部分实习单位属于学生自行联系,如果是大企业则有可能签订实习协议,否则签订实习协议也成为天方夜谭。毋庸置疑,追求利益最大化是营利性企业的共同目标,而且,目前就业形势相当严峻,企业处于主导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签订了实习协议,内容也只能根据用工企业提的条件来定,学校和学生基本失去了平等协商的机会。因此在缺乏有效实习协议保障的情况下,学生在实习期间一旦出现工伤、医疗等事故时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依;如果产生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等争议时,用工企业占据绝对优势,学生由于缺乏有效的劳动法律保障而处于劣势;实习期结束后,用工企业更是可以随心所欲的辞退。实习生而无需承担任何劳动法责任,使学生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3.容易受到安全事故威胁

实习的学生虽然经过学校的教育熏陶,但是实际操作能力不强,到了企业一线操作属于生手,且由于部分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实习企业的实习环境也存在不安全因素,加上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岗前安全培训和岗位操作管理缺乏必要的重视,因此,在实践中,参与实习的学生较为容易面临各种安全事故的威胁。


4.存在法律救济风险

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实习学生不具备劳动者的身份,出现权益受损或与用工方发生劳动争议时面临无法依据劳动法获得救济的风险。很多学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学校身上,希望学校能替其出面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又或者是通过家长给学校施压,最终也是依靠学校。因此,相对于实习单位和学校而言,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学生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针对广西目前中职教育实习立法比较滞后的情况,可向其他省份学习,先从地方性法规开始,制定相关条例或办法,对使用实习学生的单位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明确学校、学生、企业等实习各方的权力与义务等,引起国家重视后再上升到高层次的立法。

学生代表或家长、学校、企业就实习协议进行三方座谈,由三方共同签订。力求实习协议更为人性,满足三方需求的最大化,既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也形成学校监管的责任与义务,还能兼顾企业的利益。


对于这些中职生实习的法律漏洞,大家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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